隆林委乐至革步公路一期工程融资+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G2021-GL267 1. 招标条件 隆林委乐至革步公路一期工程项目已由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桂发改交通〔2021〕884号文批准建设,初步设计已由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以桂交行审【2021】227号文批复,项目投资人为广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建设管理法人为广西伟隆高速公路有限公司,项目概算总投资额约为23.06亿元,建设资金由政府专项债、业主自筹、补助资金和银行贷款组成,广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授权广西伟隆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作为招标人开展招标工作,招标代理机构为广西交投宏冠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定本项目的融资+工程总承包实施单位。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隆林委乐至革步公路一期工程 2.2建设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市隆林县境内 2.3建设(招标)模式: 隆林委乐至革步公路一期工程采用融资+工程总承包建设模式。 2.4项目概况、建设规模: 隆林委乐至革步公路属于《广西高速公路网规划(2018-2030年)》规划布局中的“十二横十三纵二十五联”高速公路网中的第19条联接线—隆林委乐-西林-广南(含往兴义段)的重要组成路段。 隆林委乐至革步公路一期工程,项目里程全长10.2公里,地处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市隆林各族自治县东北部地区,项目路线总体走向为由东向西布设,均位于隆林县平班镇境内。项目起于平班镇委乐村附近,接G78汕昆高速公路,向西经南希、南卡界、南陇,止于隆林县城那他屯附近,设立交接隆林在建的鹤东大道(城市道路)。项目技术标准拟按四车道高速公路新建,设计速度100km/h,主线路基宽度26米(双向四车道),全线设置桥梁10951米/31座(桥梁按单幅计),其中,主线桥梁7336米/21座,隆林枢纽互通匝道桥2684米/5座,隆林东互通匝道桥931米/5座;设置隧道6569米/6座(隧道按单幅计),其中长隧道4185米/2座,中隧道1501米/2座,短隧道883米/2座,全线桥隧比68.16%,设2处互通式立交(枢纽互通1处、一般互通1处),收费站1处、养护工区1处,监控中心1处,隧道管理所1处。 主要工程数量以批复的施工图设计为准。 2.5招标范围与标段划分: 隆林委乐至革步公路一期工程“融资+工程总承包”分为1个标段(即№1标段),具体见下表:
2.6项目建设计划工期: 合同工期:12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备的资格条件要求: 3.1.1投标人为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注册资金在人民币5亿元以上(含5亿元,联合体投标时施工主办人必须满足); 3.1.2投标人应同时具备满足国家资质管理规定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公路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公路交通工程(公路机电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以上标段资质要求中,要求具有公路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公路交通工程(公路机电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的,如投标人(或联合体中承担该相应工程的联合体成员)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且资质证书中承揽范围标明可承接公路类别(或等级)的工程总承包,则不再要求同时具有上述的专业承包资质。 3.1.3 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为承担施工任务的成员)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1.4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下同)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公路施工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相符。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3家(其中认购基金成员不得超过1家);联合体牵头人可以是承担施工任务的施工企业,也可以是履行融资的企业;联合体的施工主办人要求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其他施工成员应具备与其承担的工程内容相适应的资质;联合体其他事项应符合本项目招标公告第3.1款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办理投标事宜。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标段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投标截止后,联合体的组成与结构不得变动。 3. 3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为施工主办人)财务能力要求: 3.3.1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为施工主办人)2020年的企业总资产不低于10亿元人民币,净资产(总资产-总负债)不低于5亿元人民币(以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为准)。 3.3.2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为施工主办人)连续三年(2018、2019年、2020年)财务指标的平均值(以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为准),须同时满足如下要求: (1)平均营业额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 (2)资产负债率(总负债/总资产)不高于90%。 3.4投标人业绩要求:
注:“成功完成过”以项目通过交工验收为准,且要求项目交工验收时间为2016年1月1日至今。 3.5 投标人的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满足招标文件资格要求。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7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招标人有权核查投标人信用情况,若在评标阶段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发现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若在签订合同前发现中标候选人存在前述情况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4. 评标办法 4.1本次招标采取公开招标资格后审方式,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项目招标文件为网上免费下载。凡满足本招标公告第3条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 11 月 25 日至2021年 12 月 2 日登陆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gxggzy.gxzf.gov.cn/),按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规定的流程办理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固化清单及电子版图纸。 5.2本项目无其他技术资料。 5.3本次网上免费下载的招标电子文件包括: 1、《隆林委乐至革步公路一期工程融资+工程总承包招标文件》(PDF版); 2、《隆林委乐至革步公路一期工程融资+工程总承包招标工程量固化清单》(包含投标报价汇总表(报价系数法)和公路工程工程量清单表(第100章))(Excel版); 3、电子版图纸。 6.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投标人进行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6.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1-12-16 11:00:00投标人应于当日北京时间10时30分至11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广西南宁市怡宾路6号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四楼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具体开标室开标当天在中心电子显示屏上公布)。招标人将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进行公开开标。 6.3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时需正确佩戴口罩、体温不得超过37.3℃、没有疫情接触史或医学观察已经满14天,否则将被劝返或隔离,必要时配合区域防疫机构强制隔离。 6.4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7. 异议及投诉 投标人若对本项目招标文件或招标过程有异议或投诉的,以书面形式并实名提出,所提交的异议材料均须加盖单位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tb.gxi.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xggzy.gxzf.gov.cn/)、《广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网》(http://www.gxjttzjt.com)和《广西交投宏冠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网》(http://www.hgecc.com.cn/)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西伟隆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广西百色市隆林县林业局四楼 邮编:532200 联系人:傅工 电话:13397785827 传真:/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交投宏冠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地址:广西南宁市合作路6号五洲国际D栋临街商铺314室 邮编:530021 招标联系人:严杏 招标项目负责人:符开业 招标联系电话:0771-2115873 招标联系传真:0771-2115704
交易服务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监督部门:广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南宁市青秀区民族大道146号三祺广场 电话:0771-5811973
招 标 人:广西伟隆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广西交投宏冠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25日 |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