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广西南宁市五化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 已由 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以桂水审批〔2021〕99号批复了初步设计,由南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南宁市水利局以 南发改投资【2021】110号下达了投资计划,项目法人为南宁市灌区管理中心,招标人为南宁市灌区管理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为广西桂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并已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备案,现对该项目的工程监理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广西南宁市五化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施工监理 项目编号:GSZBDL—NN—2021029 项目概况: 五化灌区经2001年以来一系列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后,灌区渠系水利用系数为0.526,田间水利用系数为0.87,灌溉水利用系数为0.4576,现状有效灌溉面积44.56万亩。 五化灌区是南宁市唯一的大型灌区,位于广西中部上林县和宾阳县境内,处于大明山脚的桂中盆地,北至上林县大龙洞水库大坝,南至宾阳县古辣镇南山、关口小塘库,西至上林县东敢水库大坝,东至宾阳县黎塘镇排塘小塘库。设计灌溉面积56.9万亩,属于大(2)型灌区。渠系建筑物采用20年一遇设计洪水标准,30年一遇校核洪水标准。灌区排水标准的设计暴雨重现期为5年一遇;道路工程按四级以下的等外道路设计。 本次初步设计的工程建设任务与规模:本次初步设计对总干渠桩号O+000~ 149+220段改造,改造总长53.943千米;总干渠长81.48千米土方清理;六卡结瓜塘、塘昶结瓜塘整治;对总干渠664座主要附属建筑物进行维修改造,其中机耕桥95座,涵洞12座,斗门170座,渡槽9座,跨渠渡槽62座、水闸87座,码头135座,取水口72座、穿渠涵7座、斜坡道14座,倒虹吸1座;新建量水堰223座;新建总干渠渠顶混凝土道路34.79千米,维修管理房面积1270平方米。到2025年,通对对总干渠防渗衬砌和附属设施改造,总干全线通水,总干渠道水利用系数提高到0.91,渠系水利用系数提高到0.57,田间水利用系数提高到0.90,灌溉水利用系数提高到0.51,改善灌溉面积16.34万亩,恢复灌溉面积5.07万亩,有效灌溉面积达到49.63万亩。远期2035年有效灌溉面积达到设计灌溉面积56.9万亩。 2.2工程建设地点:南宁市上林县、宾阳县 2.3 建设规模:五化灌区设计灌溉面积56.9万亩,属于大(2)型灌区,工程等级为Ⅱ等。 2.4标段划分、招标范围: 本项目分为2个标段; Ⅰ标段:南宁市上林县; Ⅱ标段:南宁市宾阳县。 招标范围为: 本项目全部建设内容的工程监理服务,承担本项目施工[含环境管理及监测、水土保持、输油管道交叉专项(输油管道交叉专项工程施工地址位于宾阳县,仅属II标段的建设内容)]的控制、管理及协调服务,为招标人实现建设目标参与总体筹划,对项目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工程安全施工、工程费用进行全面监控,对项目建设进行合同、信息管理及其他相关管理,对建设工程中的各种矛盾进行协调,并为本工程的监理负全部责任,工程全过程包括勘察、设计阶段、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等各个阶段的监理服务工作。 2.5 本项目监理服务费: Ⅰ标段:397.85万元。 Ⅱ 标段:249.87万元。 2.6监理服务期: 计划施工工期: Ⅰ标段:共 44个月,自 2021 年 12 月至 2025 年 8 月。 Ⅱ标段:共 44个月,自 2021 年 12 月至 2025 年 8 月。 监理服务期: Ⅰ标段共 44 个月,自 2021 年 12 月至 2025 年 8 月。具体开工日期以开工通知签发时间为准,加保修期一年的建设监理服务。 Ⅱ标段共 44 个月,自 2021 年 12月至 2025年 8 月。具体开工日期以开工通知签发时间为准,加保修期一年的建设监理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潜在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建设监理能力。 3.2财务要求:投标人近3年(2018年~2020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新成立的企业除外)。 3.3业绩要求:近5年(自完工验收或竣工验收鉴定书标明的验收日期起至开标之日止5年内)有中型及以上灌区施工监理业绩(需附以下证明材料:①施工监理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②完工验收或竣工验收鉴定书)。 3.4信誉要求: (1)最近三年内不得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2)在最近3年(开标之日前3年)内不得有下列行为: ①被《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信用中国(广西)》(http://www.gxcredit.gov.cn)列为受惩名单,包括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 ②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移除; ③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总监理工程师有犯罪、行贿记录; (3)不得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不得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得处于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5人员要求如下: 拟投入本工程的监理人员不少于5人,必须是在本单位在岗在职的人员,并持有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或岗位证书。根据工程施工的不同阶段,所需专业监理人员的不同,为本工程服务的监理人员其专业应与本工程所需专业一致;具体人员要求如下: (1)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持有中国水利工程协会批准颁发的全国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且监理专业为水工建筑(以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所填监理专业为准),并具有高级或高级以上技术职称。为本工程服务的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在其他项目提供监理服务。 (2)除总监理工程师外,监理人员中至少有2人持有中国水利工程协会批准颁发的全国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3.6其他要求 (1)拟投入本工程的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及其他监理人员相应的证书、证件必须有效。 (2)拟投入本项目的监理人员必须提供开标当月前最近连续三个月的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对账单或社保部门(或相关部门)出具的参保缴费凭证复印件。(已退休未满65岁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不用提供社保,但应附退休证明文件及单位为其购买的意外伤害保险材料的扫描件,且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注册单位与投标单位一致及加盖投标单位公章聘用书原件扫描件)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各投标人就本招标项目只能投其中一个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招标文件为网上免费下载。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潜在投标人可以登陆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gxggzy.gxzf.gov.cn/index.shtml),按网站规定的流程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12月8日10时00分,地点为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西南宁市怡宾路6号广西政务服务中心四楼)(具体开标室根据电子屏幕显示的安排)。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人就本项目只能投一个标段。投标文件必须以标段为单位进行编制和提供。评标顺序为:Ⅰ标段→Ⅱ标段。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网、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宁市灌区管理中心 地 址:南宁市青秀区东葛路20号5楼 邮 编:530022 联系人:陈工 电 话:0771-3136976 传 真:/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桂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南宁市东葛路72号同开大厦6层 邮 编:530023 联系人:邓工 联系电话:0771-5709729 电子信箱: gszx121@163.com 交易服务部门: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监督部门: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 监督电话:0771-2185092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项目负责人): (签字) 2021年 11 月 1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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