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资交采出公示〔2020〕2号
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矿业权交易规则>的通知》(国土资规〔2017〕7号)、《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矿业权交易管理办法〉的通知》(桂自然资规〔2019〕1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发〔2016〕13 号)及《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矿业权交易细则(试行)》(桂资交发〔2018〕15号)等有关规定,现对“广西横县石龙麓矿区建筑石料用花岗岩采矿权”网上挂牌出让结果公示如下:
一、成交情况
(一)竞得人名称:广西旋益投资有限公司。
(二)竞得人注册地址:南宁市青秀区枫林路8号金龙·理想1号2号楼1单元403号。
(三)成交时间:2020年5月25日。
(四)成交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
(五)成交价:壹拾柒亿壹仟贰佰零伍万元(¥171205万)。
二、采矿权基本情况
开采矿种:花岗岩矿。
开采方式:露天开采。
开采标高:+115m至+317.09m。
出让期限:15.2年(其中建设期1.5年)。
矿区面积及范围坐标:矿区面积为0.9581平方千米,矿区坐标(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为:
拐点编号 | 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 | |
X | Y | |
1 | 2497026.6443 | 36624738.4871 |
2 | 2496662.6429 | 36625283.4900 |
3 | 2496169.6406 | 36625287.4904 |
4 | 2495764.6381 | 36624633.4876 |
5 | 2496405.6407 | 36624000.4841 |
三、相关手续办理
(一)出让收益缴纳时间及方式:竞得人须按采矿权出让合同约定的方式和时限缴纳采矿权出让收益。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桂财规〔2018〕8号)有关要求,采矿权出让收益可一次性缴纳,也可申请按文中提及的有关原则分期缴纳。
(二)采矿权登记申请时限:竞得人须在采矿权出让合同约定的时限内依法向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申请办理《采矿许可证》。
四、公示期
公示时间10个工作日,2020年6月3日~2020年6月16日。在公示期内若对出让采矿权有异议,请于2020年6月16日17:00前以书面材料形式报送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0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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