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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心概况


    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介绍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是自治区人民政府直属副厅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加挂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牌子,由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代管。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公共资源交易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为进入自治区本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提供场地设施、信息系统和综合服务。

    二、受委托组织实施自治区本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项目采购。开展全区公立医疗机构药品、医用耗材和国家规定的乙类大型医疗设备集中采购工作。开展国有土地和矿业权交易、国有林业产权交易具体实施工作。

    三、承担自治区本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信息系统建设和维护工作。

    四、按规定报告交易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违纪行为并记录、留存相关证据资料,依法配合有关部门调查处理质疑投诉事项和违法违规违纪行为。

    五、完成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5:00。

    办公地点:南宁市青秀区星湖路2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