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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投标保证金退款程序的补充通知

    信息时间: 2020-09-30 16:43 信息来源:超级管理员 【我要打印】 【关闭】

    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

    我中心投标保证金信息化系统对中标保证金退款、异常项目保证金退款已进一步完善,现已正常在系统上进行办理退款。为利于及时办理保证金退款,现重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在旧系统登记进场的项目(即在2019年7月24日17时前登记进场项目),保证金退款程序仍按原退款程序办理,即由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在旧系统上按原退款要求办理申请退款,交易中心及时办理退款。

    二、在新系统登记进场的项目(即在2019年7月24日17时后登记进场项目),按如下方式办理:

    (一)未中标保证金退款由项目招标代理进行中标公告,交易中心根据已上传的中标通知书的5个工作日内自行办理保证金退款;

    (二)中标保证金退款由项目招标代理进行中标合同备案后,交易中心根据已上传的中标合同备案的5个工作日内自行办理中标单位退款;

    (三)延期、终止、重新招标、暂停、流标、质疑投诉及其他类型的项目需要办理保证金退款的,由项目招标代理在新系统“异常类型”界面中勾选是否退款,交易中心根据退款要求的5个工作日内自行办理退款。

    各招标人、代理机构、投标人在办理投标保证金退款中,如遇到相关问题,请及时与我们交易中心财务处联系,联系电话:0771-2501693,联系人:韦金花。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9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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