耗材配送企业报名
事项名称:
耗材配送企业报名
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管理法
第七十五条 从事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应当按照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规定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第七十六条 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应当按照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规定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申请经营许可。
《医药集中采购平台服务规范(1.0版)》
申请条件:
一、经营企业申请身份认证前,须获得相应省份医保公共服务平台账号。
二、根据药监有关规定,无需办理经营许可或备案的可使用营业执照替代。
办理材料:
一、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
二、法定代表人有效证件(包括身份证、护照等)。
三、医药企业价格和营销行为信用承诺书(模板可在维护信息时下载)。
四、上市许可持有人配送本企业产品时,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医用耗材经营企业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五、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模板可在维护信息时下载)。
注:以上材料均只需提供1份,必须加盖企业公章(鲜章)。
办理流程:
一、提交申请
到国家医保单位网厅(网址:
https://fuwu.nhsa.gov.cn/nationalHallSt/#/unitLogin)注册账号,用注册得到的账号密码登录广西医疗保障服务大厅(网址:https://ybwt.ybj.gxzf.gov.cn/#/unitLogin),点击进入“耗材招标管理”,在“资质库管理”菜单下选择“我的企业信息”按要求填报并在相应位置上传材料后提交。
二、信息审核
审核通过后即可确认配送关系及交易。
办理机构: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药品和医疗器械集中采购处
办结时限:
每周星期五办结上周星期五至本周星期四报名的企业。
收费标准:
不收费
办理时间:
随时
办理地点:
线上办理
联系电话:
0771-8600407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