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进一步规范涉密项目交易服务的暂行规定
为进一步加强涉密项目(除自治区本级政府采购涉密项目外,下同)在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场内活动的管理,明确各方职责边界,优化服务流程,保障开评标工作安全、有序进行,现就规范涉密项目场地使用及专家抽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场地安排服务
(一)前期对接。项目业主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提前至少20日与交易中心受理服务窗口进行初步对接。对接时,需提交涉密项目借用场地申请函,说明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监管部门、拟使用专家库、预计开评标时间等信息。
(二)场地确认。交易中心在接到涉密项目场地借用需求后,根据项目需求及场地实际情况,在3个工作日内将确认结果及时反馈给项目业主或代理机构联系人。
二、专家抽取服务
(一)项目使用的专家库,由项目业主报监管部门、专家库管理部门审批。
(二)如使用《广西公共资源交易综合评标专家库》,交易中心可为其提供评标专家抽取服务,抽取过程及结果由项目业主负责管理并承担保密责任。
三、开评标服务
(一)交易中心为符合条件的涉密项目提供符合保密要求的开标室、评标室等物理场地。
(二)涉密项目开评标过程所需的所有设备(包括但不限于打印机、扫描仪、音视频监控及刻录设备等)均由项目业主或代理机构自行配备、安装、调试、管理并承担保密责任。交易中心不提供任何开评标相关设备。
(三)项目业主或代理机构自行负责并全程组织开评标现场管理、音视频监控(使用自备设备)、资料整理、保密管理等所有环节。交易中心仅提供场地物理空间支持,不参与具体业务组织。
(四)涉密项目的所有项目信息(包括项目名称、标段信息、投标人信息、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评标信息等)均不录入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四、其他事项
(一)主体责任。项目业主是涉密项目保密工作的第一责任主体,代理机构承担相应保密责任。须严格按照国家及自治区有关保密法律法规和项目密级要求,制定并落实周密的保密方案和应急预案。
(二)预约要求。涉密项目场地资源有限,请务必按流程提前预约。
(三)设备与资料。项目业主或代理机构自备的所有设备及项目产生的所有文件、资料、存储介质等,须自行妥善保管并负责在活动结束后全部带离交易中心,不得在交易中心留存任何涉密载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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