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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一步规范涉密项目交易服务的暂行规定

    信息时间: 2025-11-17 16:31 信息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 【我要打印】 【关闭】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进一步规范涉密项目交易服务的暂行规定

    为进一步加强涉密项目(除自治区本级政府采购涉密项目外,下同)在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场内活动的管理,明确各方职责边界,优化服务流程,保障开评标工作安全、有序进行,现就规范涉密项目场地使用及专家抽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场地安排服务

    (一)前期对接。项目业主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提前至少20交易中心受理服务窗口进行初步对接。对接时,需提交涉密项目借用场地申请函,说明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监管部门、拟使用专家库、预计开评标时间等信息。

    (二)场地确认。交易中心在接到涉密项目场地借用需求后,根据项目需求及场地实际情况,在3个工作日内确认结果及时反馈给项目业主或代理机构联系人。

    二、专家抽取服务

    (一)项目使用的专家库,由项目业主报监管部门、专家库管理部门审批。

    (二)如使用《广西公共资源交易综合评标专家库》,交易中心可提供评标专家抽取服务抽取过程及结果由项目业主负责管理并承担保密责任。
         三、开评标服务

    (一)交易中心为符合条件的涉密项目提供符合保密要求的开标室、评标室等物理场地。

    (二)涉密项目开评标过程所需的所有设备(包括但不限于打印机、扫描仪、音视频监控及刻录设备等)均由项目业主或代理机构自行配备、安装、调试、管理并承担保密责任。交易中心不提供任何开评标相关设备。

    (三)项目业主或代理机构自行负责并全程组织开评标现场管理、音视频监控(使用自备设备)、资料整理、保密管理等所有环节。交易中心仅提供场地物理空间支持,不参与具体业务组织。
          (四)涉密项目的所有项目信息(包括项目名称、标段信息、投标人信息、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评标信息等)均不录入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四、其他事项

    )主体责任。项目业主是涉密项目保密工作的第一责任主体,代理机构承担相应保密责任。须严格按照国家及自治区有关保密法律法规和项目密级要求,制定并落实周密的保密方案和应急预案。

    )预约要求。涉密项目场地资源有限,请务必按流程提前预约。

    )设备与资料。项目业主或代理机构自备的所有设备及项目产生的所有文件、资料、存储介质等,须自行妥善保管并负责在活动结束后全部带离交易中心,不得在交易中心留存任何涉密载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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