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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 广西医科大学附属五象新区医院一期工程智能化(弱电)工程总承包(GXZC2021-G2-004779-KWZB)招标公告

    信息时间: 2021-11-23 16:09 信息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 【我要打印】 【关闭】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广西医科大学附属五象新区医院一期工程智能化(弱电)工程总承包 工程已由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桂发改社会[2017]275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广西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广西壮族自治区肿瘤防治研究所),建设资金来自 多渠道筹措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智能化工程设计及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玉岭路以东、玉成路以南、良庆六路以西、良玉大道以北地块

    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181650.82平方米,其中地下部分面积约47075.65平方米,地上部分面积约134575.17平方米,共20层,高度80米,地下室主要为设备用房和停车场,地上主要为诊疗用房和病房

    本项目估算价:6500.00万元。

    计划工期:本项目总工期为270天(日历天)。

    2.2招标范围:初步设计完成后施工图设计完成前:在项目施工场地现状、建设规模、建设标准、规范及投资估算确定的条件下,依据施工场地现状、初步设计进行智慧医院物联网管理平台、网络基础设施(含综合布线及网络设备)、数据中心等医院智能化应用系统及信息基础设施进行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预算书)、施工、采购(除项目建设单位另有规定外)的工程总承包内容;其中:

    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用地红线范围内的智慧医院物联网管理平台、网络基础设施(含综合布线及网络设备)、数据中心等医院智能化应用系统及信息基础设施施工图设计。

    施工: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用地红线范围内的智慧医院物联网管理平台、网络基础设施(含综合布线及网络设备)、数据中心等医院智能化应用系统及信息基础设施设计图纸范围内所涉及的所有工程内容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约定期限内的免费维护保修的工程总承包

    采购:设计范围内所涉及的相应设备采购与安装、系统集成和软件开发等。承包人采购的设备品牌及型号须征得发包人同意后方可采购

    2.3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2.4 本项目 不要求采用装配式技术。

    2.5 本项目 要求与现有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融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或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专项甲级资质和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

    3.2主要负责人员要求:

    3.2.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或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或注册监理工程师和通信与信息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施工项目经理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施工项目经理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作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3.2.2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或注册电气工程师或信息系统相关高级执业资格证书或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和通信与信息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2.3施工项目经理:具有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和通信与信息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施工项目经理、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作为施工项目经理。

    3.2.4 项目施工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备有效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2.5 采购及其他人员:具有采购和安装,系统集成和软件开发实施经验的人员

    3.3 业绩要求:无要求

    3.4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4.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可由设计单位、施工单位以及具有履行合同所需专业技术能力的采购单位组成,其中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2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4.3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设计或施工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3.4.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3.4.5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并按照企业信誉实力评分较低的企业确定企业信誉实力分。

    3.5 各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的所有标段进行投标,并允许中标其中R一个/□多个/ R所有标段(由招标人事先确定)。但投标人应就不同标段派出不同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经理和项目施工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否则同一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经理或项目施工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所参与其它标段作否决投标处理(符合桂建管﹝2013﹞17号、桂建管﹝2014﹞25号文及桂建管﹝2016﹞70号文除外)。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于2021年11230时0分至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止(不少于30日),由潜在投标人登录陆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4.2 本项目  图纸或其他技术资料。项目的图纸(技术资料)获取操作流程与下载招标文件相同。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1-12-24 09:30:00

    地点为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西南宁市青秀区怡宾路6号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4楼)(具体开标室根据电子屏幕显示的安排)。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文件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投标单位的委托代理人本人递交。

    6. 预付款和进度款支付方式

    详见招标文件合同专用条款部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

    8. 交易服务单位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9.联系方式

      人:广西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              招标代理机构: 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

    (广西壮族自治区肿瘤防治研究所)

     址:南宁市河堤路71号                        址:广西南宁市民族大道141号中鼎

    万象东方D区五层  

    人:李毅声                                 人:郑辉海、钟文

     话:0771-5315292                             话:  0771-2023871 

    电子邮  /                                   电子邮554207060@qq.com 

     

    2021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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