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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 广西卫生职业技术学院昆仑校区改扩建项目15栋16栋学生宿舍及学生食堂建设工程(GXZC2021-G2-004751-KWZB)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信息时间: 2021-11-25 13:39 信息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 【我要打印】 【关闭】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西卫生职业技术学院昆仑校区改扩建项目15栋16栋学生宿舍及学生食堂建设已由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初步设计批复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广西卫生职业技术学院,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R设计、采购(指永久专用设备的采购)、施工或□设计、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南宁市兴宁区昆仑大道8号

    建设规模:广西卫生职业技术学院昆仑校区改扩建项目15栋16栋学生宿舍及学生食堂建设工程项目,总建筑面积 54879.19平方米,建筑高度需控制在79.3米内,最大单跨跨度为8米,其中地上总建筑面积:47994.40㎡,地下总建筑面积:6884.79 ㎡。15栋学生宿舍楼,建筑面积 20534.91 ㎡,建筑层数为地上24层、地下1层。16栋学生宿舍楼,建筑面积34344.28㎡(其中,学生宿舍建筑面积20133.17 ㎡,学生食堂建筑面积10187.01 ㎡,设备用房及地下室车库建筑面积 4024.10 ㎡),建筑层数为地上 19 层、地下 2 层

    本项目(□估算价概算价):24513.13万元

    计划工期:本项目总工期为720(日历天)。

    2.2招标范围:初步设计完成后施工图设计完成前:在建设规模、建设标准、投资限额及工程质量、进度要求确定的条件下,依据初步设计和招标要求(含招标文件、招标控制价)进行项目的施工图设计、设备采购、施工的工程总承包,包括建设红线范围内的施工图设计、采购、施工直至竣工调试、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的总承包交钥匙工程,具体为:

    2.2.1协助招标人办理项目报建报批手续:施工图设计报批;地质灾害审批;抗震设防审批;水土保持审批;环境评价审批;建筑防雷设计审批;人防设计审批;消防设计审批;节能审批;工程报建;施工图登记备案;合同备案;缴纳墙改押金(如有);质量安全监督登记备案;施工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

    2.2.2广西卫生职业技术学院昆仑校区改扩建项目15栋16栋学生宿舍及学生食堂建设工程建设红线范围内的施工图(含二星绿色建筑)设计必须符合节能环保要求且经过招标人同意,工程设计范围包括:总承包范围内的施工图设计(食堂为初装修,其余部分为初步设计装修)、施工图预算、设计变更、技术交底及配合工程验收等内容,设计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基坑支护、地基处理、建筑装修装饰、结构、 给排水(含热水供应管道)、电气(含机电照明、高低压)、通风、智能化、总平道路及场地硬化、照明、总平室外管网改造工程、电力管沟、通信、消防、人防、绿建、绿化景观、土石方工程、电梯、弱电、挡土墙等工程所需全部设计以及预算的编制、竣工图的编制。

    2.2.3建设红线范围内的工程施工。三通一平,经招标人确认的工程设计图纸范围内所包含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5栋16栋学生宿舍及学生食堂的房屋建筑的地基与基础工程(含基坑支护工程)、地下室建筑工程、地下室装饰装修工程、主体结构工程、装饰装修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弱电智能化工程、消防工程、通风空调工程、电梯设备及室外给排水、室外电气、绿化工程、道路工程、毛石挡土墙、夜景亮化工程及室外管网改造等工程,不包含总平灯具及连接灯具的线缆等的施工建设、直至竣工验收合格、设备安装调试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程的总承包。

    2.2.4设备及材料采购:施工范围内所涉及的设备及材采购(设计范围内所涉及的设备材料不含家具)。

    2.2.5工程竣工及备案:(1)整理竣工验收备案资料,完成全部单项验收,协助招标人完成竣工验收工作;(2)对各设备(系统)进行调试;(3)协助招标人办理人防、消防工程验收、环保验收、基建档案验收,并完成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手续。

    2.2.6工程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程。质保期工作按建设部有关规定执行。

    2.3标段划分:

    2.4 本项目 要求 不要求采用装配式技术。

    2.5 本项目 要求 不要求采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须满足建筑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对应的人员配置要求)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已录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并处于有效状态。要求担任过与拟建项目相类似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3.2主要负责人员要求:

    3.2.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或注册结构工程师或一级注册建造师或注册监理工程师和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联合体投标的,需为牵头单位员工),已录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并处于有效状态,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施工项目经理、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施工项目经理、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作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及桂建管﹝201670号文除外)。要求担任过与拟建项目相类似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时间及规模不限)

    3.2.2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级注册建筑师证书和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2.3施工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的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和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已录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施工项目经理、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作为施工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及桂建管﹝201670号文除外)。

    3.2.4 项目施工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已录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有效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3 业绩要求: 无要求  □有要求,要求2018年(应填写年份)以来£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 £承接过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指:        

    3.4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4.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可由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其中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2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4.3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设计或施工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3.4.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3.4.5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并按照企业信誉实力评分较低的企业确定企业信誉实力分。

    3.5 各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的所有标段进行投标,并允许中标其中£一个/□多个/R所有标段(由招标人事先确定)。但投标人应就不同标段派出不同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经理和项目施工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否则同一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经理或项目施工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所参与其它标段作否决投标处理(符合桂建管2013﹞17号桂建管2014﹞25号文及桂建管201670号文除外)。

    3.6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招标文件为网上免费下载。2021年12月27日至投标截止之日前,潜在投标人可以登陆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gxggzy.gxzf.gov.cn),按网站规定的流程下载招标文件

    4.2 本项目有图纸或其他技术资料。

    项目的图纸、技术资料等按以下第(1)种方式获取:

    1)登陆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免费下载(网址:http://www.gxzbtb.cn),操作流程与下载招标文件相同

    2)由交易中心负责统一现场发售。

    3)到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免费领取。

    4.3图纸、技术资料等获取时间:投标截止之日前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1-12-27 09:30:00

    地点为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西南宁市青秀区怡宾路6号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4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文件必须由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专职投标员本人现场递交,并持专职投标员本人身份证原件(如为法定代表人递交时可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本企业任一专职投标员的身份证复印件)、本项目拟投入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经理和所有项目施工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通过广西电子招标投标系统验证,否则投标无效。投标人拟投入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经理被标注为注册状态异常的,本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出席开标会现场,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该投标人投标。

    6. 预付款和进度款支付方式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专用条件第三部分

    进度款支付方式: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专用条件第三部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uangxi.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bulletin.cebpubservice.com)、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btb.gxi.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xggzy.gxzf.gov.cn)上发布。

    8. 交易服务单位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9. 监督部门及电话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0771-2260298

    10. 注意事项

    潜在投标人必须录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管理系统,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管理系统登陆地址:http://ztb.gxzjt.gov.cn:1121/zjthy/。由于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与自治区招标投标系统的相关信息同步存在时间差(非实时同步,每天晚上同步一次),因此投标


    人应至少在开标时间2天前将所需投标材料在诚信库内审核通过。

    11. 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西卫生职业技术学院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                                                        

     址:南宁市兴宁区昆仑大道8号            址:南宁市民族大道141号中鼎万象东方D区五层                                        

       编:530021                            编:530031                     

    人:胡老师                         人:郑工、钟工                  

       话:0771-5610051                      话:0771-2023871                

    开户银行:广西北部湾银行南宁分行营业部

       号: 0101012090615689   

       

     

                                         

    2021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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