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隆安至硕龙公路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G2019-GL183
1.招标条件
广西隆安至硕龙公路项目(崇左境)和广西隆安至硕龙公路项目(南宁境)已分别由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桂发改交通〔2017〕1160号文和桂发改交通〔2019〕829号文批准建设,广西隆安至硕龙公路项目(崇左境)和广西隆安至硕龙公路项目(南宁境)初步设计已分别由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以桂交行审[2018]61号文和桂交行审[2019]94号文批复,项目投资人为强荣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项目业主(建设管理法人)为广西隆硕高速公路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广西隆硕高速公路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广西宏冠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广西隆安至硕龙公路项目(崇左境)和广西隆安至硕龙公路项目(南宁境)招标方案已经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分别以桂发改交通〔2017〕1160号文和桂发改交通〔2019〕829号文核准,招标文件已经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核备,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诚邀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的监理单位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本项目施工监理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广西隆安至硕龙公路(南宁境)桩号范围K0+000~K43+171.597,长约43.172km。 共设置桥梁12889.6m/45座(含互通连接线),特大桥867m/1座,大桥10967.6m/29座(含互通连接线),中桥1055m/15座;涵洞57道;隧道1901.5m/7座;互通式立交2座;通道28道;服务区2处,匝道收费站2座。
广西隆安至硕龙公路(崇左境)桩号范围K40+598~K107+258.045,主线全长64.154公里,共设置桥梁11495m/59座(含互通连接线),涵洞和通道177道,隧道11574m/26座,互通式立交5座,服务区2处,养护工区2处、管理分中心1处,匝道收费站4座。
全线采用双向4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时速12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7米,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I级。
2.2 施工监理服务期:
项目计划施工工期为2020年1月至2022年12月,共36个月,监理服务期62个月,其中:施工准备阶段监理2个月,施工阶段监理36个月,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24个月(最终以项目交工验收和竣工验收为准)。具体进场时间及安排以委托人书面通知为准。
2.3 广西隆安至硕龙公路工程施工监理共分为2个标段,即№JL1、№JL4监理标段,本项目按一级监理机构设置,各监理合同段均应设总监办。
(1)本次招标的广西隆安至硕龙公路工程№JL1施工监理标段服务内容包括对K20+000~K43+171.597范围内的路基工程、桥梁涵洞工程、隧道工程、路线交叉工程;以及K0+000~K43+171.597路面工程、交通安全设施及预埋管线工程、绿化及环境保护工程、管理、养护及服务区房建工程、加油站、其他沿线设施等全部工程提供建设工程施工及交、竣工阶段的监理服务,包括工程的质量监理、进度监理、费用监理、安全监理、环保监理(含水保)、合同事项管理、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管理、信息资料管理等方面的监理管理服务,以及本监理合同约定的其他监理服务。
(2)本次招标的广西隆安至硕龙公路工程№JL4施工监理标段服务内容包括对K0+000~K20+000范围内的路基工程、部分路面工程、桥梁涵洞工程、隧道工程、路线交叉工程、部分交通安全设施及预埋管线工程、部分绿化及环境保护工程、管理、养护及服务区房建工程、加油站、其他沿线设施以及K0+000~K107+303.149范围内的机电工程(管理养护设施的收费、通信、监控、供电照明系统等)及K0+000 ~K43+171.597隧道机电工程(通风、消防、照明、供电设施等)的监理任务提供建设工程施工及交、竣工阶段的监理服务,包括工程的质量监理、进度监理、费用监理、安全监理、环保监理(含水保)、合同事项管理、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管理、信息资料管理等方面的监理管理服务,以及本监理合同约定的其他监理服务。
各监理标段总监办须设有试验室,负责本段的试验检测工作。监理阶段为: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
№JL1、№JL4监理标段划分和单位资质要求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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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号 |
监理 机构 |
起迄桩号 |
路线里程 (km) |
监理工作内容 |
监理单位资质要求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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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L1 |
第一 总监办 |
1、土建工程施工监理桩号范围:K20+000~K43+171.597; 2、路面工程施工监理桩号范围:K0+000~K43+171.597。 |
1、土建工程施工监理23.572 km; 2、路面工程施工监理43.172km。 |
K20+000~K43+171.597范围内的路基工程、桥梁涵洞工程、隧道工程、路线交叉工程;以及K0+000~K43+171.597路面工程、交通安全设施及预埋管线工程、绿化及环境保护工程、管理、养护及服务区房建工程、加油站、其他沿线设施等全部工程。 |
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专业甲级监理资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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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L4 |
第四 总监办 |
1.土建工程施工监理桩号范围K0+000~K20+000; 2.机电工程(管理养护设施的收费、通信、监控、供电照明系统等),施工监理桩号范围:K0+000~K107+303.149; 3.隧道机电工程(通风、消防、照明、供电设施等),施工监理桩号范围:K0+000 ~K43+171.597。 |
1.土建工程施工监理19.6km; 2.机电工程施工监理107.303km,其中隧道机电工程施工监理43.172km。 |
K0+000~K20+000范围内的路基工程、部分路面工程、桥梁涵洞工程、隧道工程、路线交叉工程、部分交通安全设施及预埋管线工程、部分绿化及环境保护工程、管理、养护及服务区房建工程、加油站、其他沿线设施以及K0+000~K107+303.149范围内的机电工程(管理养护设施的收费、通信、监控、供电照明系统等)及K0+000 ~K43+171.597隧道机电工程(通风、消防、照明、供电设施等)的监理任务 |
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专业甲级监理资质和公路工程专业机电工程专项监理资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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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JL1标段的投标人须具备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专业甲级监理资质;投№JL4标段的投标人须具备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专业甲级监理资质和公路工程专业机电工程专项监理资质。
(3)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相符。
3.2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JL1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JL4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组成联合体的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备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专业甲级监理资质,其他联合体成员应具备与其承担的工程施工监理任务相适应的资质;联合体牵头人须承担除本标段机电专业工程监理外的其他全部专业工程监理工作。
3.3投标人最多允许投1个标段,且只能中1个标段。
3.4与招标人及其相关股东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招标人有权核查投标人信用情况,若在评标阶段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发现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若在签订合同前查询发现中标候选人存在前述情况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招标文件为网上免费下载。凡满足本招标公告第3条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 11 月 6 日至2019年 11 月 13日(逾期不能办理招标文件下载),登陆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gxggzy.gxzf.gov.cn),按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规定的流程办理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4.2本项目有图纸或其他技术资料。项目的图纸按以下方式获取:
(1)由交易中心负责统一现场发售。于2019年 11 月 6 日至2019年 11 月 13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逾期不能办理招标图纸的购买),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30时至4: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广西南宁市怡宾路6号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四楼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售标区,投标人的经办人(经办人是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代理人,以下简称“经办人”)持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经办人是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身份证原件)购买招标图纸:
图纸费金额:1500元/标段,售后不退。(开具发票事宜请联系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详见招标文件第1页“招标文件使用说明第六条”规定)。
图纸费支付:经办人持本人身份证、银联卡到广西壮族自治区交易中心刷卡支付。
(2)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发售图纸联系窗口:④号窗(交通类0771-2610593)、财务科(0771-2610536)。
完成上述“4.1网上免费下载文件”及“4.2现场购买图纸”两个流程,方为具备投标资格。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须出具购买图纸的缴费单复印件,否则视为未完成投标前的手续,不予受理。
4.3本次网上免费下载的招标电子文件包括:
《广西隆安至硕龙公路工程施工监理服务招标文件》(PDF版)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投标人进行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11月29日北京时间10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北京时间9时20分至10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广西南宁市怡宾路6号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四楼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具体开标室房号将于当天中心电子显示屏上公布,并以中心电子显示屏上公布为准),招标人将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进行公开开标。
5.3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tb.gxi.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xggzy.gxzf.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网》(http://jtt.gxzf.gov.cn/)和《广西宏冠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网》(http://www.hgecc.com.cn/)上发布。
公开的招标文件关键内容详见《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xggzy.gxzf.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网》(http://jtt.gxzf.gov.cn/)公布的《附件:广西隆安至硕龙公路工程施工监理招标文件关键内容》。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西隆硕高速公路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 广西南宁市青秀区民族大道157号财富国际广场2号楼10-12层
邮政编码:530022
联系人: 王先生
联系电话:0771-2398801、0771-2398802(传真)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宏冠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广西南宁市青秀区合作路6号五洲国际C栋商铺二楼203室
邮政编码:530029
联系电话:0771-2115873 2115704(传真)
联系人:曹女士 符先生
8.交易服务单位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9.监督部门及联系电话
行业监督部门: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联系电话:0771-2115072、0771-2115619
招 标 人:广西隆硕高速公路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宏冠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9年11月6日
附件:
广西隆安至硕龙公路工程施工监理招标招标文件关键内容
一、招标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详见招标公告
二、投标人的资格条件要求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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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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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L1标段: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备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专业甲级监理资质。 (3)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相符。 (4) 不允许联合休投标。
№JL4标段: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备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专业甲级监理资质和公路工程专业机电工程专项监理资质。 (3)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相符。 (4)允许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的组成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款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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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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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 绩 要 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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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 |
项 目 |
要 求 |
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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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L1标段 |
总体 要求 |
累计成功完成过40公里及以上新建高速公路施工监理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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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基 工程 |
成功完成过1条里程达到20公里的新建高速公路的路基施工监理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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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面 工程 |
成功完成过1条里程达到40公里的新建高速公路沥青混凝土路面工程施工监理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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桥梁 工程 |
累计成功完成过8500延米及以上桥梁工程施工监理工作,且至少完成过1座900延米及以上(按公路里程长度计)大桥工程的施工监理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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隧道 工程 |
累计成功完成过2000延米及以上,且至少完成过1座800延米及以上的高速公路隧道工程的施工监理工作。(注:隧道长度按公路里程长度计,双洞不累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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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建 工程 |
成功完成过一个新建高速公路房建工程施工监理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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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L4标段 |
总体 要求 |
累计成功完成过40公里及以上新建高速公路施工监理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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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基 工程 |
成功完成过1条里程达到20公里的新建高速公路的路基施工监理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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桥梁 工程 |
累计成功完成过4500延米及以上桥梁工程施工监理工作,且至少完成过1座单跨跨径达到200米及以上的特大桥工程的施工监理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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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电 工程 |
成功完成过1条里程达到40公里的新建高速公路的机电工程(含通信、收费、监控、及隧道机电)施工监理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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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成功完成过”以项目通过交工验收为准,且要求项目交工验收时间为2014年1月1日至今。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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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 誉 要 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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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存在投标人须知正文及其前附表1.4.4项规定的情形之一。 |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总监理工程师最低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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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 员 |
数 量 |
资 格 要 求 |
在岗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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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监理工程师 |
1 |
交通土建类专业高级工程师,具有交通运输部颁监理工程师证(公路行业),至少担任过1条新建高速公路总监或副总监或驻地监理工程师,担任总监至少2年或担任副总监、驻地监理工程师及以上职务至少3年。 |
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
说明:1.要求:总监身体状况必须能满足现场监理工作需要。
2.总监应为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为牵头人)自有人员。
3.资格要求中的“交通土建类”专业是指职称证上的专业,该专业包括:道路或公路、桥梁、隧道、交通土建、交通工程、土木工程等交通土建类专业。正、副研究员属正高、副高级别职称,具备相应专业的正、副研究员职称证书同样予以认可。
4.表中“从事相应职务工作经验”年限以从事相应职务(总监、副总监或驻地监理工程师职务)所在年份按年度计算,如某人员于2012年9月~2014年4月从事相应总监工作,可视为从事相应总监工作3年(即2012年、2013年、2014年有监理服务相应职务工作经历)。
三、评标办法(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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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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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评标方法 |
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1)评标价低的投标人优先; (2)被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评为广西公路建设市场最新一期较高信用等级的投标人优先; (3)商务及技术得分较高的投标人优先; (4)注册资本较高的投标人优先; (5)递交投标文件时间早的优先(即投标序号排在前的优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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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1 2.1.3
2.1.1 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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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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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监理服务期限、工程质量要求及安全目标; b.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a.投标保证金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且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不少于投标有效期; b.若投标保证金采用现金或支票形式提交,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按标段分别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入招标文件指定账户; c.若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形式提交,银行保函的格式、开具保函的银行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向招标人提交了银行保函原件及公证书原件。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且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委托书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且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6)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联合体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a.未进行资格预审的,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了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承担连带责任,并明确了联合体牵头人。 (7)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8)投标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9)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10)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11)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投标人未增加委托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支付办法;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12)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4 项规定。 (13)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否决投标条件。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内容齐全完整: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投标价(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 b.已标价报价清单说明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实质性修改和删减;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 (4)投标报价的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 (5)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6)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4 项规定。 上述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否决其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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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监理资质证书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经开户银行盖章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或基本存款账户证明等资料)。 (2)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3)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符合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4)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第1.4.1项和1.4.4项规定。 (5)投标人的总监理工程师资格、在岗情况符合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6)投标人的其他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7)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或第1.4.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8)投标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5 项规定。 (9)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未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独立参与投标的,投标人未同时参加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上述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否决其投标。 说明:投标人应按投标文件格式的资格审查资料的要求提供相关充分有效的证明材料,以证明投标人的资格条件满足要求。未能按要求提供充分有效证明材料的视为不满足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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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1 |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技术建议书: 35 分 主要人员: 25 分 技术能力: 5 分 业绩: 25分 履约信誉: 5 分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评标价: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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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在开标现场,招标人将当场计算并宣布评标基准价。 (1)评标价的确定: 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 (2)评标价平均值的计算: 除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2.4项规定开标现场被宣布为不进入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报价和报价低于最高投标限价的85%投标报价之外,所有投标人的评标价去掉一个最高值和一个最低值后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评标价平均值(如果参与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有效投标人少于5家(含5家)时,则计算评标价平均值时不去掉最高值和最低值)。 (3)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评标基准价=(评标价平均值+招标人投标控制价上限)/2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对招标人计算的评标基准价进行复核,存在计算错误的应予以修正并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除此之外,评标基准价在整个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随任何因素发生变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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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3 |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
偏差率=100%×(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偏差率保留 3 位小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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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
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 |
评分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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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因素 |
评分因素权重分值 |
各评分因素细分项 |
分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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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1) |
技术建议书 |
35 分 |
监理大纲(或监理方案)和措施 |
15 分 |
技术建议书有监理大纲(或监理方案)和相应措施,“标准化、规范化、专业化、精细化、人本化”管理和品质工程监理要求得到体现得基本分9分。 ①根据对监理工程范围阐述的全面程度,根据监理总目标和对工程质量、安全、环保、费用、进度等监理控制目标的明确程度和打造品质工程的措施以及能切实确保业主各方面利益的程度,加0~2分。 ②根据监理组织机构设置的合理性,监理人员的职责和权限明确程度,对实现监理目标是否充足的情况,加0~1分。 ③根据施工准备阶段监理计划和方法的充分、高效的程度,施工阶段监理针对本项目的工程质量、安全、环保、费用、进度等事项的控制重点情况,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监理方法具体可行程度,加0~2分。 ④根据遵循项目法人对“标准化、规范化、专业化、精细化、人本化”的要求程度及对“耐用、舒适、绿色、平安”的建设目标要求,打造“品质工程”所制定的相关措施详细可行程度,加0~1分。 本项累计最多加6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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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工程监理工作的重点与难点分析 |
10 分 |
技术建议书有对本工程监理工作重点的阐述以及对难点的分析得基本分6分,在此基础上对本工程监理工作的重点、难点有独特见解,并提出了相应的合理解决方案,加0~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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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本工程的建议 |
10 分 |
技术建议书对本工程的项目建设提出了建议的得基本分6分,在此基础上对能合理降低工程造价、缩短工期、保障施工安全并能切实有效提高工程质量的合理化建议加0~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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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2) |
主要人员 |
25 分 |
总监理工程师任职资格与业绩 |
25分 |
满足资格审查基本要求(附录4总监理工程师最低要求)的得基本分21分。在此基础上: 总监理工程师工作经历:每增加一个新建高速公路施工监理工作经历并担任总监或副总监或驻地监理工程师的加4分;本项最多加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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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3) |
评标价 |
5分 |
评标价得分计算公式示例: (1)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F-偏差率×100× E 1; (2)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F+偏差率× 100× E 2。 其中:F=5,E 1=0.2,E 2=0.1。F是评标价所占的权重分值,E 1是评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E 2是评标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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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4) |
其 他 因 素 |
技术能力 |
5 分 |
奖励、获奖 |
5 分 |
通过初步评审的,可得基本分3分,在此基础上: 2014年至今,监理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加分: ①所监理过的公路工程获得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或国家级协会奖(指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奖、李春奖(公路交通优质工程奖)、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国家优质工程奖)的,每个加1分。 ②被交通运输部中国交通建设监理协会评为“优秀品牌监理企业”或“优秀监理企业”的,每次加1分。
奖励、获奖项最高得5分。 注:以联合体投标的上述获奖情况均是指牵头人的获奖情况,获奖情况须附奖状等证明材料,以证明该奖项真实有效。不满足证明资料要求的,奖项不予认可。加分奖项的时间期限以获奖证书颁发落款的时间或颁奖部门发布的时间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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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 |
25 分 |
业绩 |
25 分 |
满足附录2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得基本分17分。在此基础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均可加分,本项得分满25分止: ① 2014年至今,投标人监理业绩在满足招标文件资格审查业绩最低要求的基础上: №JL1标段:每增加完成1条20公里及以上的新建高速公路(含路基及路面工程)施工监理工作可加2分,本项最多加4分; №JL4标段:每增加完成1条20公里及以上的新建高速公路路基施工监理工作可加2分,本项最多加6分。 ② №JL1、№JL4标段监理单位具备特殊独立大桥专项监理资质的可加2分。 ③ №JL1标段监理单位具备特殊独立隧道专项监理资质的可加2分。
注:以联合体投标的上述加分业绩和资质均是指牵头人的业绩和资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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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约信誉 |
5 分 |
公路建设市场信用等级 |
5 分 |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的,可得基本分2分,在此基础上: 信用评价等级为AA级的,信誉可加3分; 信用评价等级为A级的,信誉可加2分; 信用评价等级为B级的,信誉可加1分; 信用评价等级为C级的,信誉可加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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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信用评价的认定 ①监理企业的信用等级,首先采用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公布的最新一期广西公路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等级;若尚无最新年度广西公路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等级的,采用交通运输部公布的最新一期全国公路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等级;若既无广西信用评价等级也无全国信用评价等级,同时企业注册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无严重不良行为通报的,其信用评价等级按B级对待。 ②监理企业的信用等级以投标截止日期当日投标人所具备的信用等级为准。联合体参与投标的,其信用等级按联合体所有成员中具备的最低信用等级认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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