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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西贺州至巴马高速公路(钟山至昭平段)初步设计招标公告

    信息时间: 2015-05-28 00:00 信息来源:广西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我要打印】 【关闭】

    项目编号:XHT2015-QQ02

    1. 招标条件

      广西贺州至巴马高速公路(钟山至昭平段)已由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以桂政发[2014] 51号文批准建设。本招标项目业主为广西新发展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由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全额出资,招标人为广西新发展交通集团有限公司。设计招标文件已经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核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初步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广西贺州至巴马高速公路(钟山至昭平段)是《广西高速公路网规划》(2010—2020年)中规划的“六横七纵八支线”高速公路主骨架网“横三”中的一段。

    主线:起点位于贺州市钟山县同古镇同古互通立交处,与钟山至马江高速公路和贺州至钟山高速公路相接,总体走向沿东西方向,路线途经钟山、平乐、昭平三县,终点位于昭平县县城以北,与贺州至巴马高速公路(昭平至金秀段相接),总长54.408公里。全线采用四车道高速公路技术标准,路基宽度为24.5,其中K0+000K26+300设计速度为100km/hK26+300K54+300设计速度为80km/h。主线设置隧道4465m/12座;共设置桥梁14125m/59座(不含互通匝道桥)。其中:技术复杂大桥2007m/4座,一般性大桥11115m/42座,中桥1003m /13座,小桥无;互通式立交4座;涵洞155道;通道134处;服务区1处;路段监控通信分中心1处;养护站1处;隧道管理站1处;匝道收费站3座。同步建设连接线2.241公里。

    莲塘连接线:路线与主线交叉桩号为K25+800,连接线终点与现状乡道Y699相交。连接线长0.649km,采用二级公路标准,60km/h的设计速度,路基宽为10米。设置平面交叉1处;涵洞3道。

    昭平连接线:路线与主线交叉桩号为K51+473,连接线终点与现状省道S207相交。连接线长1.592km,采用二级公路标准,80km/h的设计速度,路基宽为12。工程设置大桥189m/1座,平面交叉1处;涵洞6道。

    2.2本次招标划分为1个标段,招标范围包括:全线范围内的公路总平图(含服务区等)、路线、路基、路面、桥涵、隧道、路线交叉、交通安全设施、环境保护、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等的初步勘察设计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持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以及具备公路行业(公路、特大桥梁、交通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并具有类似工程勘察设计经验,在人员组成结构等方面均能满足本招标项目勘察设计要求。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企业资质信息应已列入交通运输部《公路建设市场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厅公路字〔2011114号)中的《公路工程设计资质企业名录》,且资质条件与名录相符。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招标文件由广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统一发售,不接受邮购方式发售。

    4.2投标报名

    凡满足本招标公告第3条要求的潜在投标人代表(简称报名人,下同),请于2015 5 29 日至2015 6 4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200分,下午1330分至16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广西南宁市怡宾路6号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四楼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及售标区,持以下资料购买招标文件:

    (1)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      企业勘察资质证书副本原件、设计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3)      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经办人为授权代理人的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以及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的2014年度社保缴费证明原件或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原件;

    (4)      企业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5)      以及,上述资料的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授权书要求存档原件一份)一套。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人:黄工、王工,联系电话:0771-56785425539841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标段,工可报告每套售价3000元,上述资料售后不退。

    4.4标书费支付:报名人在投标报名前,到银行以个人名义办理标书款支付或转账至下述专用银行账户(注明招标项目编号及分标号);或报名人持本人银联卡到交易中心刷卡支付。

    4.5文件领取:符合投标人资格的报名人凭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支付凭证(原件及复印件)和填写的报名回执单,经核实后即可领取招标文件。

    4.6标书费专用银行账户: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南宁万象支行

    开户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账号:2001 7301 0400 16605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不组织进行现场踏勘。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6月26日北京时间10时,投标人应于当日北京时间9时10分至10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广西南宁市怡宾路6号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四楼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具体开标室将于开标三天前在中心网站及中心电子显示屏上公布)。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广西招标投标监督网》(http://ztb.gxi.gov.cn/)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gxzbtb.cn)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西新发展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址:南宁市民族大道153号交通设计大厦

      编:530029

    联系人:杨工

      话:0771-2508871

    传  真:0771-2508882

    8. 交易服务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9. 监督部门及联系电话

    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管理局:0771-2610603

    行业监督部门: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建管处、监察室

    联系电话:0771-21150720771-2115619

                                                

    广西新发展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2015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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