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西恒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桂平市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项目教学仪器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GPZC2018-G1-1394-CQXH-019(重))公开招标公告
重庆西恒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桂平市教育局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依据桂平市政府采购计划备案表(编号:1394)的要求,现对桂平市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项目教学仪器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桂平市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项目教学仪器设备采购及安装
二、采购项目编号:GPZC2018-G1-1394-CQXH-019(重)
三、采购内容、数量、采购预算控制价:
采购内容:桂平市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项目教学仪器设备等一批,具体详见第二章“招标项目采购需求”。
采购预算控制价为:C分标人民币贰佰壹拾捌万贰仟玖佰伍拾元整(¥2182950.00);
D分标人民币肆佰捌拾陆万元整(¥4860000.00);
E分标人民币贰佰肆拾陆万元整(¥2460000.00);
F分标人民币肆佰陆拾伍万元整(¥4650000.00)。
四、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关于我区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桂财采[2015]24 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 号)、《招标采购促进广西工业产品产销对接实施细则》(桂政办发[2015]78 号)等政府采购相关政策。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生产或经营本次采购货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同时具备法人资格的供应商;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未购买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对在“ 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项目招标文件由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统一代售。
2、发售时间:2018年 11 月 20 日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8年 11 月 26 日止(工作日),每日上午8:0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
3、发售地点: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贵港市港北区金城商业步行街与金田路交叉口东南150米水利大厦)报名。
4、售价: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元,售后不退。
5、标书费支付:报名人持本人银联卡到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刷卡支付。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7 年第 16 号的规定,供应商在索取发票时,请提供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6、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购买;主体资格证明(如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副本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7、文件领取:报名人凭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支付凭证(原件及复印件)和填写的回执单,经核实后领取招标文件。本次招标文件不接受邮购方式发售。
8、报名联系电话:0775-4552161。
注: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等于符合本项目的投标人资格。
七、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及账户
C分标:人民币贰万壹仟元整(¥21000.00);D分标:人民币肆万捌仟元整(¥48000.00);
E分标:人民币贰万肆仟元整(¥24000.00);F分标:人民币肆万陆仟元整(¥46000.00);
1、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以电汇、转账、汇票等非现金形式交至以下账户。
2、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收款人开户名称:
2.1、账户名称: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港市贵城支行
账 号:2116710029200002777
2.2、账户名称: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港市城北支行
账 号:45050175009300000011
2.3、账户名称: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港江北支行
账 号:20455301040007744
2.4、账户名称: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柳州银行贵港分行
账 号:60700500000000001459
2.5、账户名称: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广西北部湾银行贵港分行
账 号:800097502589899
2.6、账户名称: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贵港桂林路支行
账 号:611968303726
2.7、账户名称: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贵港市分行
账 号:945007010013008891
2.8、账户名称: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贵港分行
账 号:458100100018010125245
(投标保证金退付方式:投标保证金退还由招标代理机构统一办理,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再接受单一供应商的退保材料。潜在供应商须将退保材料(保证金转账底单复印件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于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交至招标代理机构。未参与投标的供应商须在成交结果公示发出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并递交退保材料,逾期后果自负)
八、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本次招标将于2018年12月14日上午9时00分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贵港市港北区金城商业步行街与金田路交叉口东南150米水利大厦),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本次开标将于2018年12月14日上午9时00分,在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贵港市港北区金城商业步行街与金田路交叉口东南150米水利大厦)开标厅开标,投标人可以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会议(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应携带单位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其他招标文件规定的材料)。
十、网上地址查询:http://www.ccgp.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gxzfcg.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zfcg.ggcz.gov.cn/(贵港市政府采购网)、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gggjy.gxgg.gov.cn/gxggzbw/)。
十一、公告期限:本招标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十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桂平市教育局
联系人及电话:黄雅文 0775-3392661
地址:广西桂平市县府街 邮编:537100
2、采购代理机构:重庆西恒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贵港市兴贵路137号四楼
项目联系人:廖健雯 联系电话:0775-4269559
3、监督部门:桂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股 电话:0775-3398333。
重庆西恒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8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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