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乙类大型医用设备采购意向的通知
区内各医疗卫生机构:
根据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自治区卫生健康委、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自治区商务厅《关于组织开展全区乙类大型医用设备集中采购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桂事管发〔2019〕32号)和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发布2018-2020年广西壮族自治区乙类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规划的通知》(桂卫规划发〔2018〕18号)要求,为做好乙类大型医用设备的集中采购工作,定于2019年8月1日起开展全区医疗卫生机构乙类大型医用设备采购意向的报送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送范围
报送范围为自治区卫生健康委批准配置的乙类大型医用设备。凡属于桂卫财务发〔2019〕11号、〔2019〕12号文件批准配置的,以及此后自治区卫生健康委批准配置的乙类大型医用设备,获准配置的单位均应向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送采购意向。
二、报送要求
(一)自2019年8月1日起,获准配置乙类大型医用设备的单位应于每月28日前报送本月或者下一个月的采购意向,根据本单位配置设备计划情况填写乙类大型医用设备采购意向表(见附件)。
(二)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公共资源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桂政发〔2011〕75号)的相关规定,获准配置乙类大型医用设备的单位报送采购意向后,均应按照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安排的流程遴选中介代理机构,纳入集中交易、接受集中监管。对不报送采购意向、拒不进场交易的单位,我中心将定期通报进场交易情况,依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由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联合惩戒,并抄报审计、纪检监察机关。
(三)采购意向表电子版发送到邮箱gxyxjzcg@163.com,纸质版材料盖单位鲜章后密封(封面注明为乙类大型医用设备采购),现场递交或邮寄到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药品和医疗器械集中采购处。
(四)报送地点:广西南宁市青秀区桃源路35号,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药品和医疗器械集中采购处(自治区卫健委旧办公楼二楼)。邮编:530021。
联系电话:0771-2837301。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药品和医疗器械集中采购处
2019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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