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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发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医疗联合体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信息时间: 2020-09-20 08:39 信息来源:国家卫生健康委网站 【我要打印】 【关闭】

    转发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医疗联合体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关于印发医疗联合体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国卫医发〔2020〕1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中医药管理局:

    为进一步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构建优质高效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和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7〕32号)等有关要求,在充分总结各地医疗联合体(以下简称医联体)建设试点工作经验基础上,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制定了《医疗联合体管理办法(试行)》,加快推进医联体建设,逐步实现医联体网格化布局管理。现将该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并及时报送工作推进情况。

    国家卫生健康委联系人:耿铖、胡瑞荣、王毅

    联系电话:010-68792097

    传  真:010-68792195

    电子邮箱:yzygjzyc@nhc.gov.cn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联系人:严华国

    联系电话:010-59957692

    传  真:010-59957674

    电子邮箱:yizhengsizonghechu@satcm.gov.cn

    附件:    医疗联合体管理办法


    国家卫生健康委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2020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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