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用广西乙类大型医用设备集中采购管理系统的通知
各医疗机构,中介代理机构、乙类大型医用设备生产经营企业: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好《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自治区卫生健康委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自治区商务厅关于组织开展全区乙类大型医用设备集中采购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桂事管发〔2019〕32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乙类大型医用设备集中采购实施方案(2019年版)的通知》(桂资交发〔2019〕17号)的文件精神,规范乙类大型医用设备集中采购行为,有效保障采购质量、降低采购价格,促进医疗卫生机构进一步降低医疗服务成本,提升医疗资源供给效率,减轻人民群众医疗费用负担,我中心药械采购平台将启用广西乙类大型医用设备集中采购管理系统(以下简称“乙类设备采购管理系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系统启用时间和登录入口
启用时间:2021年10月12日。
登录入口:广西药械集中采购网,点击乙类设备采购管理系统登录(网址:http://116.252.221.174:7007/)。
二、账号密码领取
任选以下一个方式领取:
方式一:中介代理机构、乙类大型医用设备生产经营企业由被授权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将企业授权书、领取账号申请函递交到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桃源办公区二楼大厅领取账号密码,凭账号密码登录系统。医疗机构可用耗材交易系统主账号密码自行登录系统。
方式二:将企业授权书、领取账号申请函邮寄到广西南宁市桃源路35号自治区卫健委旧办公楼二楼前台。同时请拍摄被授权人手持身份证说明需办理事项的视频,发送至以下邮箱:gxyxcgyw@163.com。电子邮件名称、发件人、发送时间等信息请与纸质材料一并邮寄。
三、从2021年10月12日开始,凡进入我中心交易的乙类大型医用设备集中采购项目,中介代理机构在发布采购公告前、中标结果出来后均应登录乙类设备采购管理系统录入和完善项目信息(未报名进入广西乙类大型医用设备集中采购中介代理机构名册的中介代理机构,需先登录乙类设备采购管理系统,完善企业相关信息后纳入广西乙类大型医用设备集中采购中介代理机构名册),并在2021年10月30日前补录完成本机构2019年以来所代理的所有进入我中心交易的乙类大型医用设备集中采购项目信息。
四、从2021年10月12日开始,获准配置乙类大型医用设备的医疗机构,需在招标采购公告发布前登录乙类设备采购管理系统报送采购意向,不需再通过原来发邮件和递交纸质材料的方式报送。
五、从2021年10月12日开始,凡有意向参加广西乙类大型医用设备集中采购的乙类大型医用设备生产经营企业,应先在乙类设备采购管理系统录入和完善本企业的乙类大型医用设备产品信息,将产品信息登记入库,不需再通过原来发邮件和递交纸质材料的方式报送。
六、未按照上述第三、四、五点要求在系统填报相关信息的项目,将无法进入我中心进行交易。
七、在乙类设备采购管理系统启用前,医疗机构报送的采购意向,乙类大型医用设备生产经营企业登记入库的产品信息以及在药械采购平台发布的中介代理机构名册信息已导入系统,不需要重新录入及登记。
附件:一、企业授权书
乙类大型医用设备集中采购管理系统交流QQ群:141976536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1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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