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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4年度部门决算

    信息时间: 2025-08-26 14:35 信息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我要打印】 【关闭】

        

    第一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按照《自治区党委办公厅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厅发〔2019〕57号)、《自治区党委 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职责机构编制的通知(厅发〔2024〕15号),我中心为自治区人民政府直属副厅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加挂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牌子,由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代管。主要职责如下:

    (一)贯彻落实公共资源交易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为进入自治区本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提供场地设施、信息系统和综合服务。

    (二)受委托组织实施自治区本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项目采购。开展全区公立医疗机构药品、医用耗材和国家规定的乙类大型医疗设备集中采购工作。开展国有土地和矿业权交易、国有林业产权交易具体实施工作。

    (三)承担自治区本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信息系统建设和维护工作。

    (四)按规定报告交易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违纪行为并记录、留存相关证据资料,依法配合有关部门调查处理质疑投诉事项和违法违规违纪行为。

    (五)完成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为一级预算单位,无所属二级、三级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上述报表详见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第三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24年度总收入3,382.38万元,其中本年收入3,382.38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2,147.10万元,下降38.83%。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382.38万元,为自治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2,147.10万元,下降38.83%,主要原因是2023年追加中心新场所租赁经费项目和新场所办公及技术业务用房装修改造项目经费,2024年无项目支出追加。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与2023年度持平。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与2023年度持平。

    4.事业收入0万元,与2023年度持平。

    5.经营收入0万元,与2023年度持平。

    6.其他收入0万元,与2023年度持平。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0万元,与2023年度持平。

    8.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与2023年度持平。

    (二)本部门2024年度总支出3,382.38万元,其中本年支出3,382.38万元, 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2,181.45万元,下降39.21%。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2,892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2,305.70万元,下降44.36%,主要原因是2023年项目追加经费已使用完毕,2024年无项目支出追加。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347.88万元,主要用于按国家规定支付编内在职职工缴纳的养老保险费支出、职业年金支出以及离退休人员生活补助支出。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103.98万元,增长42.63%。主要原因是2024年追加3名退休人员抚恤金。

    3.卫生健康支出(类)54.53万元,主要用于按国家规定支付编内在职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费支出。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8万元,增长17.19%。主要原因是调整在编人员医疗保险基数,追加差额。

    4.住房保障支出(类)87.97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规定支付编内在职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12.27万元,增长16.21%。主要原因是调整在编人员住房公积金基数,追加差额。

    5.结余分配0万元,与2023年度持平。

    6.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与2023年度持平。

    二、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382.38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2,181.45万元,下降39.21%。其中:基本支出1896.04万元,项目支出1,486.34万元。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3,597.11万元,支出决算为3,382.3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03%。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年初预算为3,204.25万元,支出决算为2,89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0.26%。预决算差异主要原因贯彻落实过紧日子要求,节约财政资金;2024年政府采购节余。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年初预算为259.39万元,支出决算为347.8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4.11%,预决算差异主要原因是追加3名退休人员抚恤金;调整在编人员社保基数,追加差额。

    (三)卫生健康支出(类)年初预算为50.91万元,支出决算为54.5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7.11%,预决算差异主要原因是调整在编人员医疗保险基数,追加差额。

    (四)住房保障支出(类)年初预算为82.56万元,支出决算为87.9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6.55%,预决算差异主要原因是调整在编人员住房公积金基数,追加差额。

    三、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896.04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1,550.4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69%。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事业人员职务晋升、每年工资调增。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153.7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5.09%。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贯彻落实过紧日子要求,节约财政资金。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91.7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9.04%。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追加3名退休人员抚恤金。

    四、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无政府性基金支出。

    五、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7.5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7.45 %,比上年增加2.71万元,主要原因是车辆使用年限较久,维修保养费支出增加。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6.67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87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与2023年持平。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6.67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与2023年持平。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6.6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2.64%,比上年增加2.37万元,原因是车辆使用年限较久,维修保养费支出增加。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保障老干部出行、市内因公出行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24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全年运行费支出6.67万元,平均每辆1.67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0.8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7.02%,比上年增加0.34万元,原因是2024年国内、区内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来访、调研增加,因此费用增加。国内公务接待批次9次,人次56次,无国(境)外公务接待。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中心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本中心2024年事业运行经费支出153.79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26.94万元,下降14.91%。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比上年决算数减少2.01万元,下降1.29%。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09.0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2.1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896.92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843.3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2.77%,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48.66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29.49%;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4%;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93.97%。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中心共有车辆4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其他公务用车2辆,其他公务用车主要是退休干部服务用车;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不含车辆)1台(套)。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一)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预算数3,597.11万元,执行数3,382.38万元,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为一等。从自评情况来看,我中心围绕加快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持续优化公共资源交易领域营商环境,聚焦建设“一区两地一园一通道”战略任务,不断提高交易服务保障能力,助力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按要求完成《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行为记录规范》《工程建设项目远程异地评标工作规范》《非免疫规划疫苗集中采购规范》地方标准的制定,完成公共资源交易场所租赁工作,完成自治区本级政府集中采购、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 国有产权交易、矿业权出让、药品和医疗器械集中采购等交易数量1817个,全流程电子化交易数量1167个,完成进场交易项目预算资金937.88亿元,进场交易项目预算资金综合节约率为2.2%,按计划完成年度绩效目标。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1.项目绩效自评总体情况:我部门2024年度项目14个,项目支出总额1,531.34万元。其中,本级项目13个,本级项目支出1,486.34万元;对下转移支付项目1个,对下转移支付45万元。

    所有项目均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非敏感涉密项目绩效自评结果为:13个项目评为一等,涉及资金1,486.34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92.86%,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97.06%;1个项目评为二等,涉及资金45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7.14%,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2.94%。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预算绩效目标及绩效指标填报质量有待加强。绩效目标不全面、绩效目标不全面、设置的绩效指标不全面等问题仍然存在。二是部门整体绩效指标与单位本年度开展的主要工作目标相关程度较低。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做好培训工作,提高绩效目标编制水平;二是进一步加强绩效相关知识的学习,结合年度工作重点设立与主要工作相关的指标。

    (2)部分重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交易场所管理经费项目自评得分为95.42分,一等,项目全年预算数为836.35万元,执行数为668.98万元,完成预算的79.99%。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产出数量方面,一是完成中心朝阳路、星湖路办公区的租赁工作,于2024年3月底完成交易场所办公楼租赁单一来源采购工作;二是按月办理水费、电费、饮用水费的支付工作。产出质量方面,加强日常对办公场所管理,保证场所正常办公秩序,节约用水用电并按时缴纳相关费用,及时维修维护业务设施设备,保证其正常运转,使各办公场所安全、整洁、优美,让使用人员和社会公众满意。产出时效方面,根据实际需要,保质保量完成绩效目标任务。开展的场所租赁、办公水电费的费用支付均按时完成。产出成本方面,均未超出预算指标。2024年年初预算的社会效益指标保质保量完成。确保办公场所安全、整洁、优美,提高办公效率和群众满意度;保证业务正常开展的用水用电需求并做好节能环保。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方面:全年未收到关于交易场所管理问题的投诉,服务对象的满意度达到95%以上。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交易场所的用电量、用水量、饮用水预算编制有偏差,办公场所水费预算编制少于实际需求;办公用电量的费用较高地超出实际所需。下一步改进措施:今后将依据2024年的交易场所支付的经费,科学、合理地编制今后的预算。

    3.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组织对“信息系统安全及平台升级维护等经费”1个重点项目进行了部门评价,评价结果为一等,涉及资金236.59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2024年为我中心进入新场所第一年,各项设备以及场所格局都处于全新使用调整阶段,在召开的招标人、采购人交流会中有部分采购人对中心的网络响应提出了改进意见,我们非常重视,立即进行了响应和整改,在总体上评价较好。在人员满意度方面有进一步提升空间,下步将着重围绕服务态度、交流沟通、场所设备调试与实际需求契合度方面逐步磨合完善。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专用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