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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18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编制说明

    信息时间: 2018-02-26 11:20 信息来源:广西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我要打印】 【关闭】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的通知》(财预〔2016〕143号)、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进一步推进预决算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办发〔2016〕62号)和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批复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18年部门预算及2018-2020年部门中期财政规划的函》(桂财预函〔2018〕60号)等要求,现将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18年部门预算批复情况公开如下:

    目    录

    第一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概况

    一、基本情况

    (一)基本职能

    (二)机构设置情况

    二、人员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18年部门

           预算报表

       表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表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表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表四、部门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表

    表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预算表

    表六、部门收支总表

       表七、部门收入总表

    表八、部门支出总表

    第三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18年部

           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收支总体情况

    二、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三、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和会议费、培训费预算情况

    四、其他相关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概况

       一、基本情况

    依据自治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桂编〔2015〕9号)文件精神,重新组建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为自治区人民政府直属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一)基本职能

    1.负责自治区本级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和场所管理;

    2.负责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和场所管理;

    3.组织开展进入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的交易环节的具体实施工作;

    4.参与对进场交易的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信用评价工作;

    5.协助建设和管理公共资源交易综合评审专家库;

    6.协助建立和完善公共资源交易信用评价体系;

    7.负责进场交易项目的档案管理及数据统计、分析和研究;

    8.负责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信息化建设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为一级预算单位,无所属二级单位。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设7个内设机构:综合部、建设工程交易部、产权交易部、政府采购部、药品和医疗器械集中采购部、信息技术部、财务部。

    二、人员构成情况

    经自治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核定,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事业编制68名,机关后勤服务聘用人员控制数5名。其中:主任(副厅长级)1名,副主任(正处长级)2名;内设机构正处级领导职数7名,副处级领导职数7名。

    (一)实有编内在职人员56人,其中:

    1.保留参公事业实际人数。保留参公人员合计36人:副厅级领导1人(人社厅尚未核定该工资),正处长级5人(享受副厅级政治、生活待遇正处长级1人),正处级非领导1人,副处长级3人,正科20人,副科2人,科员1人,机关后勤服务聘用人员3人(实行“老人老办法”)。

    2.事业编制内实际人数。事业编制内人员20人:管理岗6人(其中正处级1人,副处1人),专业技术岗11人;暂按惯例岗位代发工资4人(其中:2016年5月调入3人;2016年11月由参公工勤身份转成事业身份1人,人社厅尚未核定该4人工资)。

    (二)实有参公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66人,其中:离休人员3人,退休人员63人。

    (三)实有编制外聘用人员74人。

    第二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18年部门

             预算报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18年部门预算报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18年

           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18年收入总预算4,654.47万,同比减少103.18万元,

    同比下降2.17%,其中: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654.47万,同比减少103.18万元,

    同比下降2.17%。其中:

    (1)经费拨款4,294.47万元,同比减少463.18万元,同比下降9.73%。

    (2)纳入一般公共财政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安排的资金360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

    4.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0万元。

    5.未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0万元。

    6.上年结余收入0万元。

    2018年收入预算总体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人员退休,基本支出中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等人员经费、公务交通补贴和机关事业单位伙食补助费等日常公用经费减少;二是根据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2017年一般性支出压减工作的通知》(财预〔2017〕137号)文件精神,在保证中心各项业务正常开展的前提下,压减了2018年项目支出预算。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18年支出总预算4,654.47万元,基本支出预算755.4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6.23%,同比减少9.18万元,同比下降1.2%;项目支出预算3,89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83.77%,同比减少94万元,同比下降2.35%。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与收入减少的主要原因相同。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4类,其中:

    (1)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预算4,511.7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96.93%,同比减少100.21万元,同比下降2.17%。

    (2)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预算71.38万元,占1.53%,同比减少1.48万元,同比下降2.03%。

    (3)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预算28.5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61%,同比减少0.6万元,同比下降2.06%。

    (4)住房公积金支出预算42.8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92%,同比减少0.89万元,同比下降2.04%。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755.4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6.23%,同比减少9.18万元,同比下降1.2%。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506.03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66.98%,同比增加32.05万元,同比增长6.76%。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188.23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24.92%;同比增加1.85万元,同比增长0.99%。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61.21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8.1%;同比减少43.08万元,同比下降41.31%。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预算3,89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83.77%,同比减少94万元,同比下降2.35%。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839.85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21.54%;同比增加30.39万元,同比增长3.75%。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2,742.89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70.35%;同比减少89.46万元,同比下降3.16%。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25.65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0.66%;同比减少78.54万元,同比下降75.38%。

    其他资本性支出预算290.61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7.45%;同比增加43.61万元,同比增长17.66%。

    二、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4,654.47万元,同比减少103.18万元,同比下降2.17%;基本支出预算755.4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6.23%,基本支出预算同比减少9.18万元,同比下降1.2%;项目支出预算3,89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83.77%,项目支出预算同比减少94万元,同比下降2.35%。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4类,其中:

    (1)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预算4,511.7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12.71万元,项目支出3,89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96.93%,同比减少100.21万元,同比下降2.17%,主要用于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照自治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2)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预算71.38万元,占1.53%,同比减少1.48万元,同比下降2.03%,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用于根据国家统一规定按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养老保险费支出。

    (3)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预算28.5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61%,同比减少0.6万元,同比下降2.06%,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用于根据国家统一规定按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费支出。

    (4)住房公积金支出预算42.8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92%,同比减少0.89万元,同比下降2.04%,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用于根据国家统一规定为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755.4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6.23%,同比减少9.18万元,同比下降1.2%。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506.03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66.98%,同比增加32.05万元,同比增长6.76%,主要用于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津补贴及社会保障缴费支出、住房公积金支出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188.23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24.92%;同比增加1.85万元,同比增长0.99%,主要用于中心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差旅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61.21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8.1%;同比减少43.08万元,同比下降41.31%,主要用于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春节慰问金等经费支出。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预算3,89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83.77%,同比减少94万元,同比下降2.35%。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839.85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21.54%;同比增加30.39万元,同比增长3.75%,主要用于编内在职人员绩效工资、聘用人员基本工资及社保缴费等支出。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2,742.89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70.35%;同比减少89.46万元,同比下降3.16%,主要用于根据中心基本职能所开展的各项工作所必须的经费支出,如自治区政务服务平台和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场所管理和平台建设、自治区本级国有投资的建设工程项目招标投标的具体实施工作、执行自治区纳入政府集中采购目录的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计划、组织开展全区医疗机构药品、竞价谈判具体实施工作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25.65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0.66%;同比减少78.54万元,同比下降75.38%,主要用于编内在职人员及聘用人员的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经费支出。

    其他资本性支出预算290.61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7.45%;同比增加43.61万元,同比增长17.66%,主要用于办公设备更新、电子交易平台硬件购置、信息系统安全及运行维护升级等经费支出。

    三、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和会议费、培训费预算情况

    (一)2018年部门预算全口径安排的“三公”经费和会议费、培训费预算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共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18.81万元(全口径),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13.8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13.8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0万元)。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会议费支出预算14.13万元,培训费支出预算38.61万元。

    (二)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18.81万元,同比减少6.48万元,同比下降25.62%,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与上年一致。

    2.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5万元,同比减少6.61万元,同比下降56.93%,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中心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严格控制接待标准,尽可能地减少接待任务。以上费用主要用于安排接待各省、市兄弟单位来中心调研考察等公务活动的接待费用。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13.8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13.8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0万元),同比增加0.13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有2辆公务用车的运行维护费按照参公单位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定额核定,因此费用比按照事业单位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定额略高。以上费用主要用于用于市内执行公务及服务离退休干部等用车所产生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及车辆年审费等支出。

    (三)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会议费、培训费预算情况

    1、2018年会议费预算14.13万元,同比减少3万元,同比下降17.51%。减少的原因主要是我中心认真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会议费管理办法,严格审核标准,严控会议费支出。会议费主要用于中心组织召开全区县以上医疗卫生机构药品和医疗器械网上集中采购工作会议及政府采购人、供应商联席会议的费用支出。

    2、2018年培训费预算38.61万元,同比持平。培训费主要用于中心开展季度大讲堂活动、各类业务知识培训班、职工普法等培训活动支出。

    三、其他相关情况说明

       (一)预算单位的构成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18年部门预算由中心本级构成,无所属二级单位。

    纳入中心本级部门预算的7个内设机构包括:综合部、建设工程交易部、产权交易部、政府采购部、药品和医疗器械集中采购部、信息技术部、财务部。

    (二)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2,268.86万元,同比减少31.42万元,同比下降1.37%。其中:政府集中采购261.74万元,占采购预算11.54%,同比减少141.26万元,同比下降35.05%;部门集中采购2,007.12万元,占采购预算88.46%,同比增加109.84万元,同比增长5.79%;分散集中采购0万元,占采购预算0%,同比持平。

    政府采购资金类型: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268.86万元。

    按政府采购项目类型:货物类采购预算304.2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1,964.66万元。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 易中心为一级预算单位,无所属二级单位。按自治区本级2018年部门预算单位公用经费分类分档,2018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级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08.74万元,主要用于中心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各项支出,如按自治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2017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级为事业单位,事业单位运行相关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11.42万元。2018年较2017年预算减少2.68万元,下降2.41%,主要原因是2018年部门预算公用经费(分项经费定额)中取消了“物业管理费”的定额标准,因此在2018年部门预算基本支出公用经费中未包含“物业管理费”。

    (四)国有资产的占有情况说明

    1.资产总体情况

    截止2017年12月31日,我中心的资产总额为34,789.3万元,具体包括:流动资产29,999.59万元(其中:银行存款29,434.48万元;其他应收款515.6万元);长期投资200万元;固定资产净值4,212.76万元(其中:1、房屋2,705.61平方米,净值48.14万元;2、土地546.93平方米,暂未估价;3、交通工具(汽车)4辆,净值87.68万元;4、通用设备2953台(套),净值3,871.25万元;5、专用设备24台(套),净值13.59万元;6、家具用具等2321件(套),净值192.1万元);无形资产70项,净值376.95万元。

    2.2017年新增资产情况

    2017年,我中心新增固定资产232.68万元,其中:通用设备类223台(套),198.12万元(包括电脑、打印机、速印机等),资金来源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家具类396件(套),34.56万元(包括办公桌椅、档案柜等),资金来源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3.车辆构成情况

        经自治区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批同意,2018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后保留4部公务用车辆,具体情况如下:(1)事业编制人员过渡性用车保留2辆。中心总编制数73个,其中事业编制数27个,因事业单位尚未进行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故保留事业编制人员过渡性用车2辆。车型为:小轿车大众牌桂A-ZB994和小轿车大众牌桂A-GA637各一辆。(2)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保留2辆。我中心退休干部64名,中心老干部管理机构用车车型为:小型旅行车别克牌桂A-GA792、桂A-06066。

    (五)200万元以上项目预算绩效说明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18年部门预算有4个200万元以上的项目,按照自治区绩效办文件的要求,全部列入绩效考核范围,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075.17万元,分别是:事业单位在职人员绩效工资,项目经费预算350.8万元;编外人员经费,项目经费预算509.6万元;信息系统安全及运行维护升级经费,项目经费预算593.28万元;政务中心及交易场所管理经费,项目经费预算1,621.49万元。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说明

    我中心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说明

    我中心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八)专项转移支付项目申报情况

    我中心无专项转移支付项目。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18年部门预算报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8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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