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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网上超市商品价格监测管理服务采购招标公告

    信息时间: 2024-09-11 15:35 信息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我要打印】 【关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内控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现对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网上超市商品价格监测管理服务采购项目进行采购(参考竞争性磋商方式开展),欢迎拟邀请供应商或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采购项目名称: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网上超市商品价格监测管理服务

    二、采购项目编号:GXCGZX2024C3-001

    三、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网上超市商品价格监测管理服务1项。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四、采购预算金额(人民币):60万元

    五、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落实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鼓励节能政策:对国家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属于强制采购的产品,予以强制采购。属于非强制采购的产品,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采购。

    2、鼓励环保政策: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国家公布的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产品。

    3、扶持中小企业政策: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条件且按该办法中规定的格式提供了《中小企业声明函》的小型和微型企业参与投标,对其投标报价给予10%的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六、磋商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其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可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相关供应商主体信用记录。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七、采购文件的获取: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0919日17时止,请拟参与磋商的供应商携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证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凭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凭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身份证前往广西南宁市星湖路22号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综合楼321办公室进行现场报名并获取采购文件。

    八、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磋商供应商应于20240923日10时00分前,将响应文件密封提交到广西南宁市星湖路22号,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开标楼506开标室,逾期送达的将予以拒收。

    、磋商时间及地点:20240923日10时00分整,截止后为磋商小组与磋商供应商磋商时间,如有变更,具体变更时间由本中心另行通知。地点:广西南宁市星湖路22号,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开标楼评标室,参加磋商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有效证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凭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凭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身份证]依时到达指定地点等候当面磋商。

    十、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许佩玲,联系电话:0771-8600346

    地  址: 广西南宁市星湖路22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4年0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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